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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就人民币66.4亿元资金挪用案提起法律诉讼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08:32:00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高速传动)3月3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南京高精传动设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传动)、南京翰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南京翰达 )及南京市盛装供应链有限公司(南京盛装 ,与南京传动、南京翰达,统称为“相关附属公司”)已于2025年3月31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发出传讯令状进行起诉。公告提到,本次诉讼基于被告的涉嫌不当行为,导致相关附属公司损失人民币66.4亿元。
根据公告,被告方为:房坚(公司前执行董事及相关附属公司前法定代表人);丰盛控股有限公司(丰盛);丰盛全资附属公司Five Seasons XVI Limited;季昌群(丰盛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以及一些其他相关公司和人员等。
公开信息显示,被告之一的季昌群为中国高速传动实控人,被告之一的丰盛为中国高速传动控股股东。2016年,丰盛以股换股的方式收购了中国高速传动超过70%的股份,丰盛控股董事长季昌群成为后者的实控人。
据了解,此前,相关协议约定交易对手应付给中国高速传动相关附属公司的到期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总额约为人民币66.4亿元。不过,交易对手方声称相关款项已根据相关附属公司的指示,转至第三方。为此,中国高速传动相关附属公司已向警方报案,南京警方审查后已就该案刑事立案,就公司资金及资产涉嫌被职务侵占及挪用进行正式调查。
中国高速传动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集团对此事高度重视。作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会始终恪守对全体股东的受托责任。面对任何可能损害公司治理结构及股东权益的行为,无论涉及何方,集团都将坚决采取法律行动,这既是上市公司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所有股东的郑重承诺。
中国高速传动的公告中指出,相关附属公司的会议纪要、业务记录和通讯记录显示,向季昌群汇报的丰盛人员不当参与了相关附属公司贸易业务的决策和管理,而相关协议为贸易业务的一部分;根据对南京传动员工的访谈及财务记录核查,丰盛的财务及会计人员直接处理了相关附属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之间的资金调拨。中国高速传动获得的一些财务记录表明,丰盛可能控制了相关附属公司的财务管理。
此外,南京传动现任及已离职员工亦指认交易对手方与丰盛存在间接联系。房坚在相关协议签订时负责相关附属公司的运营管理,且在有关期间负责及监督相关附属公司的用印审批。
基于上述情况,相关附属公司已经展开诉讼,向被告追讨涉诉相关款项。中国高速传动称,随着调查推进,后续或将在诉讼中追加其他被告。
中国高速传动2025年3月30日发布的2024年财报显示,集团核心齿轮传动制造业务在去年实现全面增长,其中工业齿轮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1%,轨道交通齿轮业务收入同比显著增长25.3%。尽管风电齿轮箱的市场平均价格大幅下降,销售收入亦微增0.7%,继续保持全球风电齿轮箱业务的领先优势。根据财报数据,在扣除贸易业务减值影响后,集团2024年应占溢利同比增长超过30%。针对本次诉讼涉及的损失人民币66.4亿元,公司已经全额计提,使得2024年账面净亏损达到65.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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