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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产假工资怎么算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20:13:49    

杭州的产假工资计算方式如下: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计算公式: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

产假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工资不能低于基本工资标准。

具体计算步骤:

确定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

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确定产假天数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

计算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工资 = 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

示例:

某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500元,宝妈顺产产假为128天。

生育津贴 = 8500元 ÷ 30天 × 128天 = 36533.33元。

若女职工工资为6000元,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产假天数为98天。

生育津贴 = 8000元 ÷ 30天 × 98天 = 25333.33元。

由于女职工工资低于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按女职工工资标准发放,即6000元。

建议: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计算产假工资,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确保能够及时领取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以保障自身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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